“操”警察一声:判2月、罚6万
“有牌流氓!”怼警四字:拘35天、罚3.5万
挥手碰到女警胸部:判拘押3个月
局长:“执法要凶,要大声,要野蛮,要大胆使用警械”
省领导:“推一下警察,都要立即逮捕!”
“公权力本身就是要接受社会的监督,并且对于监督行为也好甚至吐槽也罢,必须有一定的容忍度和宽容度,而不是动则滥用职权!”
交警队表示:“绝不护短、有错必纠”…又拘错了吗?
交警不能用阻车钉拦车:车辆违法未处理不具有急迫的危险性?
这份指导意见:遇驾车闯关可直接击毙!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